2016年3月18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港北区建设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周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的15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接受“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周某在抽调至港北区“双违”整治工作办公室工作期间,在开展双违整治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非法收受违法建设户送给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1000元,为他们谋取利益。案发后,被告人周某的家属代其退出了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书证,宣读了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某。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审判长宣布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直观地了解了被告人周某的犯罪过程,从昔日的干部到今日身陷囹圄,强烈的对比让人深受感触。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引以为戒,时时告诫自己要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去年以来,该院在抓好案件审判的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积极与港北区纪委联合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5年,共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1场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580余人。(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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