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寿法院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被咸阳中院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要求法官高质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信访化解率100%;服判息诉率94.5%。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确保司法廉洁为基础,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实现法院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为了实现法院科学化管理的目标,根据审判现状和改革要求,有针对性地作出了适应和调整。确定工作重心,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着力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在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中,我院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构建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统一的公民道德和行为规范,引导干警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去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永寿法院决心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方位发力,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尊重司法规律,推进司法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跨越。(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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