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年代,警察付出这么多、牺牲这么多,他们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节日。”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区委书记李建春带来了一份关于设立“国家警察日”的建议。(3月13日《人民公安报》)
这个建议提得好,说出了全国公安民警的心里话。设立“国家警察日”,既传递了广大民警的殷切企盼,又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可以说是众望所归,意义非凡。 首先,设立“国家警察日”是公安队伍发展壮大和地位作用的需要。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部的前身是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当时各地公安机关军人转隶的众多,军转民警仍然习惯地把“八一”建军节作为自己的节日。60多年来,公安队伍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00万人具有武装性质的现代化、专业化、正规化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此庞大而又具有革命光荣传统的重要警察队伍却没有自己的节日,实在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如今是迫切需要设立自己节日的时候了。 其二,设立“国家警察日”,能够提升民警群体自身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金色盾牌,热血铸就。民警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和平年代流血最多的是警察,仅据2015年统计,全国有438名公安民警牺牲、4599名民警因公负伤,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6.3岁。这是公安队伍奉献牺牲精神的真实写照。通过“国家警察日”活动,可以更好地宣传公安文化,弘扬警察精神,营造为警察争光、为人民奉献的良好氛围,激励全警积极向上,增添正能,为神圣光荣的使命努力奋斗。 其三,设立“国家警察日”,唤起全社会对警察职业、法治的敬畏和尊重。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近年来,各地一些不法分子仇视警察,不仅自己以身拭法,而且煸动他人不断出现挑战警察执法权威的现象,辱骂、诬告、暴力袭击警察的事件时有发生,给民警造成极大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通过法定节日,对外开放警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向群众报告工作,宣扬民警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先进事迹,让人们了解警察、理解警察,拥护警察,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积极支持警察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当然,至于节日设立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宜,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确定。我们期待此建议能引起国家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设立“国家警察日”尽快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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