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咸阳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永寿法院常宁法庭助理审判员王军军同志以其敬业的工作态度,成熟的工作能力,获得了 “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王军军 2000年10月参加工作, 2013年元月任永寿法院助理审判员。连续三年结案数及调解率位居永寿法院前列。在工作中他认为基层法官办案必须案结事了,不能在办案中留下不安全隐患。在平时的办案中,他积极和辖区的司法所、村组联系,使许多涉及农村问题的案件得到调解处理。在调解中他发挥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工作方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永寿法院法官队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行动展示着法律工作者的正义与柔情、以与时俱进、不断开拓的勇气迎接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以甘当燃灯者、探路者、先行者的精神以改革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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