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永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田源队长榜上有名,荣膺先进个人称号。 田源同志于1990年10月参加工作,主要从事司法警察方面工作。自2009年上任以来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 、“眼勤、手勤、腿勤、嘴紧”作为自己行为准则,工作中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如在刑、民事开庭,主动与审判人员沟通了解案情,根据案情制定计划。确保按时、准确、安全、到位。如针对押解值庭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警队推出了法警押解值庭“五严制”:即警卫法庭突出“值庭严”,保障法庭正常工作秩序;从看守所押解被告人突出“手续严”,防止提错被告人;路途押解突出“监视严”,防止被告人脱逃;侯审时突出“看管严”,防止被告人串供;上庭时突出“押解严”,防止被告人有任何危害法庭安全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押解、看管人犯的“一犯二警”制度,开展了规范化值庭,对值庭、押解、看管、递交证据、退庭、警员的分布、动作姿势都作了具体严格的规定。在突发事件处置上警队采取处突应急预案制度,并成立了应急领导组,明确责任,量化到人。具体为等级处置,即将突发事件分为五个等级处置,不同等级实施不同方案。同时还建立预测预警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苗头状态。 做到警风严整,文明上岗,措施得当,警力配置合理。创造了建队来安全零差误的记录。在安全警卫方面加强对本院机关特别是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检查、落实,与相关业务庭室加强沟通,对重点人员要摸清情况,严密防控,尤其是对人民法庭离婚案件人员的安全防范。 对缠访闹访人员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档,详细登记每次来院的接待情况。在院机关日常安保工作中,严密防范并果断未处理,多年来从发生过围堵、拦截、喊闹三种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办公秩序的情况。 永寿法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的开展工作。时刻保持了良好的法院人形象,坚持做到了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全国优秀法院的良好形象。(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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