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三门峡市召开庆三八“我为三门峡发展作贡献•巾帼在行动”政法系统先进典型表彰大会。会上,灵宝市人民法院青年女法官张园园被评为三门峡市政法系统“十佳巾帼岗位能手”,三门峡市妇联同时授予其三门峡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张园园,女,中共党员。2008年10月参加工作,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园园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该院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办公室、阳店法庭工作。她扎根基层,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以骄人的业绩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赞誉。2015年,她审结民事案件296件,刷新该院个人办案数量新记录。所结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超审限、无发还改判,服判息诉率高。她审结的离婚案件中,调解率达到46%以上。2014年,她与该院民一庭庭长焦迎九共同撰写的论文《瑕疵婚姻登记的救济途径实证研究》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省级一等奖。2015年,她先后多次被评为“月办案标兵”,在该院2015年年终总结大会上,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和“审判质效超百分干警”。 张园园同志以女性特有的情怀和对审判事业的挚爱,诠释着人民法官应有的道德情操,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宗旨,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卓越风采。(灵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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