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被咸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2015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该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录海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5年,长武法院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司法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意、体现民情、赢得民心,法院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法院”、“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法院”、“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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