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这是新时期中央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开启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征程。早在中共十七大报告就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继而中共十八报告也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都是为了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在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中,由于政府部门利益、管辖的重叠、管辖的漏洞,从而导致权利滥用的现象发生,生活中给群众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而且很难找到损害他们利益的相关部门寻求补偿。政府部门的管理机制的不协调发展,从而导致的就是各种腐败的现象发生,这一切都关乎着群众的民生利益。 首先,究其根源无非“利益”二字。部门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也就是人民的意志去实现管理活动,在实践管理工作中,由于利益的驱使作用下,管理人员就通过各种方法寻求管辖权以实现自身的管辖利益,从管辖过程中获取自身的利益,利益成了管理的唯一动力,从而滋生腐败的萌芽。 其次,管辖权的重叠。管理过程中部门管理职权的重叠是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害最为突出的原因。小到生活中的某件产品,从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参与很多部门的管辖。各个管辖权的复杂导致产品运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也给群众维权产生很大的阻碍。管辖权的重叠使得群众在利益遭受损害的时候不能够找到相应的部门维护自身的权利。 最后,管辖的漏洞。政府部门在实现管理工作中,有很多的管理漏洞,各部门相互推辞管理的工作,区域管理的不协调,部门利益的存在,管理工作沟通困难等,管理工作中就产生没人管、管辖不均匀的现象。 政府部门在实现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各部门的管理职权不明确,管辖权的混乱,严重的影响民生利益,出现很多权利滥用的现象,权利滥用的实质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现象。明确管辖权以及管理职权对实现健康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对实现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公共管理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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