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5年,永寿法院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目标,保障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成效。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依托“千名干部民情大走访”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进村入户,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矛盾隐患,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是诉讼窗口前移。成立有调解中心和速裁中心,配备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骨干,60%的案件在立案信访大厅一月内得以审结,加大了诉前调解力度,实现了纠纷解决的“关口前移”,提升了审判效率。 三是坚持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印发法律宣传手册、上街接受咨询等各种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院的基本职能、管辖范围、工作方式等信息传递给群众;结合开展“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利用法院网站为平台,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确保在阳光下行使司法权力;通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全面推进审务公开,同时将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在网上进行直播,拓宽了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积极践行司法群众路线,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将利民、便民、为民作为工作主旨,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便利,充分利用省高院配发的巡回审判车,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将巡回审判和送法下乡活动紧密结合,集法律服务和就地开庭于一体;积极开设“农忙、晚间法庭”。坚持推行“车载流动法庭”、“速裁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法庭,在夏收秋种时节开设“农忙、晚间法庭”,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庭审放在不耽误群众耕作的夜间进行,减轻当事人诉累; 五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对群众诉讼、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坚持一包到底。对群众来院找院长、找庭长不设门槛、不限时间,要求任何人不得拒绝和推诿;全院所有干警和院领导手机号码公开、去向公开、事务公开;院主要领导敞开大门迎接当事人,直接让当事人与办案人员及院领导三对面沟通,并适时进行指导,将其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 六是关心弱势群体。对涉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等困难群体提起的诉讼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用;对家庭困难的被告人,积极为他们联系辩护人,及时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七是主动带案下访。对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主动走访当事人,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对方,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同时,主动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司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架起法院与社会各界经常性沟通交流的桥梁; 八是积极开展驻村联户“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所包抓的甘井镇赵家塬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并组织干警参与管道铺设,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问题;为村委会购置办公桌椅,改善办公环境,协助该村推进“阳光村务”,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永寿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密切联系群众,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公正司法和便民利民的各项工作抓得更实更细更到位,树立全国优秀法院的良好形象。(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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