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通报表彰了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兴平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刘远军榜上有名,荣膺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刘远军同志在喜获兴平“最美政法干警”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从警二十年来,刘远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司法警察光荣职责,立足平凡岗位,默默奉献,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闪光足迹。他担任法警大队长职务以来,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带领法警队全体进行队列、擒敌技术、体能、处置突发事件等科目的训练,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圆满地完成了机关保卫、法庭警卫、维护审判秩序、押解、看管刑事被告人、协助执行等任务。以法院出入人员为重点,守好第一道防线,2015年登记安检来院当事人1万余人次,切实做到保安全防事故。对闹访缠访、滞留不走的当事人,积极有效处置,确保了法院工作正常有序,受到了全院干警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陕西兴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