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何文强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何文强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7年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并于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A证,2013年任审判员,2015年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工作中,他始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得到广泛认可,先后被防城港市委组织部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被自治区宣传部授予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工作之余,他主动加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提升业务素质,2014年被聘为防城港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 在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他忠诚履行职责,狠抓综合材料撰写和调研论文工作。2015年年内完成《法院工作报告》等材料270多份100多万字,主编出版调研论文集《审判理论与实践》和内部期刊《防城港审判》,主笔完成《服务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服务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主笔撰写的调研课题《关于打造“无诉边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的调研报告》获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特等奖,主笔撰写的另一篇调研报告获得二等奖,主笔撰写的论文《责任与良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邹碧华精神研讨会优秀征文,并应邀参加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举办的邹碧华精神研讨会,为广西法院唯一代表。所撰写的其他文章还曾获得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自治论坛”三等奖、广西区法院司法统计分析评比一等奖、防城港市纪念抗战胜利征文一等奖等荣誉。(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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