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发布。报告全面总结了2015年的反腐工作成绩,深刻阐述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体会,王岐山在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中提到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读完报告,心生感慨: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容小觑。让我不由得想起曾经所读的一本廉政书籍《议案说纪》,这本书收录了发生在基层的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违反作风建设等违反八项规定的23个典型案例。涉案人员既有地方党政负责人,也有职能部门“一把手”,既有破坏发展环境的党员干部,也有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村官”。这本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警示教育意义。它以文字与漫画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形象的描述了一个个因贪念而误入歧途的官员。所谓“贪廉之间,一念之差,高墙内外,一步之遥”,正是贪念让他们走错了路,在读本中我看到了他们在高墙内的忏悔。他们的残局,让我深受启发。 廉洁修身,清正为民。我认为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要真正做到该干的干、不该干的坚决不干,要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律公、廉洁自律,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当然我相信每一个人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都曾暗下决心:一定要悉心听党的话,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然而,世人皆为凡人,在当前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金钱诱惑,难免有杂念。某些人的观念会随着自己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慢慢的改变,官做大了,权利大了,管的人和事广了,会导致管别人的多了,管自己的少了。于是,便开始滥用职权,牟取私利,最终锒铛入狱,愧对今生。 学法用法,严以用权。查出贪腐案例中,某村干部表明他之所以走错路是因为自己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如果能多了解一点法律法规,也不至于深陷泥潭!足以看出,作为一个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救灾救济、危房改造、低保、养老保险等资金就在基层政府和村居处置下去,要想做到廉洁奉公,就要做到依法办事。一是要知法懂法,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各类矛盾;二是要行为合法,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能以自身的管理职权去闯法律的“红灯”。权利是把双刃剑,“掌权为公,因权扬名;以权谋私,因权败身”。让我深刻地感悟到“权利容易导致腐败”!权利实质上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切实做到管好自己,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能私欲膨胀,有钱就办事,无钱不办事,放弃原则,以权谋私,把手中的权利作为个人发财的“摇钱树”。 为官清廉赢得人民钦仰,勤政爱民博得万众爱戴。基层腐败是人民身边的腐败,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他关系到民心。基层腐败得不到治理,反腐成果再大,人民也感觉不到反腐带来的幸福指数。因此要加强基层腐败治理,加大上级监督力度,避免基层“一把手”独揽政权,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创造一个廉洁的党和政府。一个政党是否廉洁?她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古人云:“天下何以治?得民心而已!”社情民意是观察政治问题的晴雨表,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最不能忽视的就是群众。唯有以群众的利益为重,以国家的利益为重,才能真正做到为民着想,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爱戴。 廉洁,不是一个说出来的词,而是用行动做出来的。谁说的话好听,并不能证明谁就一定廉洁,真正能证明一个人是否廉洁,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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