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报,对全市法院2015年在新媒体应用及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6个先进单位、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长武县人民法院获评 “全市法院新媒体应用先进单位”,刘孝利同志获评“全市法院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2015年,长武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该院先后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司法宣传文章309篇,通过网络视频、微博直播庭审案件32件,网络公开裁判文书813篇;官方网站共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1077篇(条),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1100余条,与网民互动交流550余条,微博粉丝突破5000人。(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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