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攸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所在攸县湖南坳乡一矿业有限公司煤坪的矿产进行处置。
被执行人刘某系攸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债务纠纷,该公司被迫歇业。申请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院执行局在查找到刘某无存款信息后决定将刘某个人现存有的煤炭进行处置。 在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后,30日上午9时,该院执行局联合当地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在执行局长的指挥下,现场警戒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各就各位,对被执行人刘某的煤炭进行依法处置。 据悉,该次执行行动,共处理煤炭1742.83吨,折后款共计374301.5元。(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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