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廊坊中院刑二庭法官冯学军从邻里和谐角度出发,以刑事和解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因邻里打架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上诉案件,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化解了恩怨,达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二审宣判后,被告人孙长明及家人为了表示对主办法官冯学军的感激之情,特意为其送来感谢信和锦旗,感谢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贴心人。
孙长明的感谢信和赠送的锦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4月5日19时许,在被告人孙长明家门口,被害人张志远与孙长明因挪车等琐事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殴打,造成张志远牙齿折断、多处软组织损伤。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长明有期徒刑一年。 孙长明上诉后,冯学军几次到该村了解案情,发现两家早有“积怨”,如果处理不妥,不能从内心深处化解双方矛盾,将来可能还会引发更大的冲突,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冯学军多次与双方沟通,从情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管多次吃到闭门羹,但是他始终认为,人民法官不但要依法办案,更应该把化解社会矛盾牢记心中,更何况此案双方当事人是邻居,最好的处理结果是把双方的心结打开,做到案结事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冯学军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当事人双方终于明白了冤家宜解不宜结,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的道理,被告人孙长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忏悔,被害人张志远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过错,并主动要求对孙长明适用缓刑,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刑事和解并握手言和,一同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内容。(廊坊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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