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咸阳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主持,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政治部副主任李铁锁、监察室副主任解光辉分别组织与会人员全文传达学习了两个“细则”要求,并就贯彻落实“两个细则”从源头管理、信息录入、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 李国庆院长指出,严格贯彻落实两个“细则”要求是贯彻司法为民主线、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前期已将两个“细则”原文在咸阳两级法院内、外网络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下一步要持续抓学习贯彻,做到人人知晓,严格落实;要建立健全督导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监察牵头,审管办、司行处配合成立专项督查组,检查督导“两个细则”落实情况;要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要定期通报检察督导情况,提出处理建议,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责任,维护司法公信,切实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现象,努力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审判者负责”良性司法环境。(咸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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