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贵州省德江县钱家乡组织全体乡村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会乡村干部对新的《准则》和《条例》有了基本了解,对党的纪律有了更深入理解,有效增强廉洁从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会上,该乡纪委书记徐军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解读了《准则》和《条例》制定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等,重点从《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系列文章、《条例》中最容易踩的十条红线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会议认为,修订后的《条例》中,剔除了此前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这正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精神的体现。《条例》中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六大纪律”与“四种形态”动静结合、借势聚力,充分体现出‘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共同激发出纪律建设的新动力。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突出了问题导向,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并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乡村干部要以《准则》为行动指南,以《条例》为纪律红线。一要认真学习,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做到普遍学、深入学、细致学,每一项条款都要印在每位干部的心上。二要模范遵守,所有干部都要以身作则,主动适应新常态,既要搞好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中把握好“尺度”,在遵纪守法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最大成效。三要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贵州省德江县钱家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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