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德江县钱家乡党风廉政建设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率先垂范四个方面着力加强,全乡干部作风得到良好转变,廉洁自律意识得以有效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形成党委书记统管、班子成员分管、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细化村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与各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村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村,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终对村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夜间值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开展了2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对违反岗位纪律和党纪法规的行为,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各村支书及重要岗位人员到县法院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乡纪委人力物力投入,乡纪委人员参加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监管等重要事项研究,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组织支持和后勤保障;乡纪委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认真开展了中层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活动,对中层干部实行“优胜劣汰”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各村组公开民生问题监督举报专线,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力军作用,让腐败和违纪行为无处可藏。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敦促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乡党委在重要工作上严格实行“三公开”,各项工作阳光运行,杜绝了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贵州省德江县钱家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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