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以来,防城区法院审理涉农民工权益纠纷96件,调解结案53件,调解率55.2%,标的额1023.86万元。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对此类案件坚持“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思路,强化审判效果和执行前置,通过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案结事了。 立案阶段。强化诉讼引导、庭前调解、排期开庭和案件流程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等案件审限的催办督办。按照规定的缩短办案周期的要求,对接近审限的案件,提前十天由立案庭向案件承办人发出催办单,予以催办;催办五日后无法定事由未能结案的,由院长发出督办令;督办五日内还未结案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通过这些措施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前化解矛盾,或为审判、执行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审判阶段。业务庭必须按照立案庭确定的开庭日期和适用程序按时开庭,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并明确兑现日期。承办人必须做好明理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审判结案后,业务庭应将案件详细情况及时输入案件信息管理平台,需要执行的案件应在五日内移送执行。判决的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上诉的,承办人应注意财产保全冻结款项的期限,及时采取续冻措施防止案件二审后难以执行。 执行阶段。成立“农民工维权岗”。由主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立案庭和民商事审判法庭及派出法庭庭长为成员;派一名资深法官在立案大厅负责接待农民工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进行诉前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做到正确诉讼,依法维权,少走弯路。同时,要求审判法官利用与双方当事人较为熟悉的优势,参与到执行和解过程中来,与执行法官一起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实现审判与执行的“无缝衔接”。 该院通过完善立、审、执无缝衔接,使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信息实现了全面共享,凝聚了合力,逐步步入规范、高效、优质的运行轨道,确保农民工快速维权案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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