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防城区法院那良法庭接到了原告沈某某诉被告梁某、诉被告杨某某、诉被告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三件案件均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且诉讼标的额都不超过10000元,符合省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提出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诉讼标的额为13546元以下(含本数)”的规定。 为了化解小额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防城区法院那良法庭法官给当事人耐心讲解了小额诉讼程序。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都一致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并且三个被告对欠款无异议。最终,那良法庭顺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该三案件,现已全部审结。 自实行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方式以来,防城区法院以“速立、速裁、速结、速执”为原则,以此达到繁简分流、提高效率的目的,着力缓解审判压力,为办案“廋身”,取得了便民利民高效,让群众省时省心省钱的效果,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该院按照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和上级法院要求启动小额诉讼工作,共审理该类案件237件,涉案总标的额为197.23万元。该院审理的小额诉讼案件呈现出“两高一短”的特点,即息诉服判率高,80%的小额速裁案件通过调解、撤诉形式结案,既没有出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况,也没有发现错案;自动履行率高,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案件绝大部分能够自动履行即时清结,很少进入申请执行程序,真正体现了“案结事了”的要求;诉讼周期短,据统计,小额诉讼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23天,远远低于民诉法关于小额诉讼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审结的要求。 该院为做好小额诉讼工作,严格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原则上一个月内审结的规定,提前准备,及时开庭,简化庭审过程,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允许当事人在举证的同时一并发表辩论意见,提高庭审效率。(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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