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养,老无所医,是老人最大的烦心事。最近,防城区人民法院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卧床不起整整一年多的禤大妈维护了正当权益,化解了老人多时的心结,从此又有了生存和生活的保障。 久病无孝子女——闹翻 今年八十高龄的禤大妈,五十多年前与丈夫缪某结婚,婚后夫妻恩爱,生活俭朴,共建有防城镇教师街73号房产,育有缪大、缪二、缪三妹、缪四妹共二子二女。在两个儿子分别成家立业后,两个女儿也出嫁了。五年前,缪二和丈夫因病先后去世,留下缪大与禤大妈一起生活。本来靠着缪大的劳动收入和73号房产的部分出租收入,基本生活还是可以解决的。但好景不长,从2013年起,禤大妈患了高血压,脑梗塞,致使其一手一脚瘫痪,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大小便也需要人照顾。禤大妈也知道儿子的苦衷,便与子女们商量决定,由缪大赡养母亲至过世,该房产归缪大所有,并立下遗嘱。但后来,随着母亲长年治疗以及起居照顾成本越来越大,子女们因赡养母亲的问题时常发生争吵,缪大认为兄妹们应该轮流赡养母亲,但两姐妹却认为有母亲遗嘱在前,应该由出租房屋所得赡养母亲。兄妹间母子女间矛盾愈演愈烈,缪大一气之下,于去年底搬出了教师街73号房屋,到了乡下经营家私,留下孤寡病缠的母亲。 母亲赡养救助——诉讼 被遗忘的孤寡老母亲由于没人照顾,没有生活费,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度日如年。为此,她和街边邻里多次向当地的派出所,司法办和街委会寻求帮助,相关的干部也上门实地查看了解,将禤大妈的生活状况向缪大和两个妹妹反映,强烈要求解决母亲生活问题。但因兄妹三人为母亲赡养问题相互推托,意见分歧太大,一直没法协商一致,尤其因禤大妈与缪大的矛盾重重,纠纷绵绵,她也不愿意与女儿一同居住,女儿也表示不能确保母亲长期与自己家人一起居住,最终事情还是没有解决。伤透了心的禤大妈,万般无奈,只能走求助司法救助途径,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书,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缪大、缪三妹、缪四妹共同支付母亲赡养费、护理费、日常治疗费等,履行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官耐心说理——和解 法院很快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兄妹三人争吵异常激烈,相互推诿指责。审理法官意识到本案中家庭成员之间的隔阂才是矛盾问题所在,但仍充满母亲与子女的浓浓亲情,如照本宣科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应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随后,审理法官改变了工作思路,以赡养案件中的亲情为立足点,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所持的意见,认真分析当事人矛盾产生的原因,深入浅出、将心比心,通过逐个击破的方法分别疏导,并用亲情和法理对当事人的过错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道理。“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为人之本。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给予供养、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通过法官耐心的说理,修复了破裂的亲情。母亲放弃了遗嘱,三个子女自原达成了每人每月支付1200元作为赡养母亲的费用,并一致表示要好好赡养母亲,让其安度晚年,房产日后由三兄妹共同继承。(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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