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琐事恶骂起冲突 两败俱伤又何必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张芳 发表时间:〖 2015/11/2 浏览人数:〖 5070321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发生了法律效力。
    原告陈冬梅(现年39岁)与被告李桂花(现年41岁)、何娇娇(现年20岁)母女系同村村民,两家相邻居住。2014年9月下旬,原告家因建房在共用道路上堆放了部分建筑材料,被告何娇娇骑电瓶车路过时受阻不慎摔伤,便负气到原告家对其乱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行为进行了指责、谩骂。9月30日,原告陈冬梅去村支书家诉说被告何娇娇人小胆大、竟敢闯到她家出言不逊的委屈,村支书即去被告家对何娇娇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原告陈冬梅又在路边肆意谩骂被告何娇娇。当晚19时30分许,被告母女到原告家质问为何要辱骂何娇娇,原告陈冬梅和被告李桂花发生争吵继而相互厮打起来,被告李桂花抓伤原告面部,同时自己也受伤,后被邻居们闻讯赶来劝开,被告何娇娇报警。当晚,原告陈冬梅前往汉中市人民医院门诊治疗,诊断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面部皮肤抓伤,共花费检查及医药费745.30元。2015年2月24日,原告陈冬梅自述左上肢、左腿疼痛半年在汉中市中医医院门诊治疗,经诊断为:上下肢挫伤,花费检查及医药费935元。经司法鉴定,原告面部抓伤遗留色素沉着,评定为十级伤残;其祛瘢治疗费用需4000元。双方纠纷经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数次调解无果,原告陈冬梅具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母女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4万余元。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违法侵害他人健康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陈冬梅建房随意在道路上堆放建筑材料,行为违法,造成他人通行不便,在遭到被告何娇娇不满指责后理应及时消除妨害。原告陈冬梅找基层组织反映被告何娇娇对其指责谩骂后,村支书及时对何娇娇进行了批评教育,原告不应当再谩骂何娇娇,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故原告对其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被告私下前往原告家讨要说法,导致双方由争吵激化到厮打受伤,被告李桂花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何娇娇未参与打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因伤造成经济损失的主张,其合法合理部分,依法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一、限被告李桂花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陈冬梅因伤遭受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4208.90的60%即14525.34元,其余损失原告自负。二、驳回原告陈冬梅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判后寄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村邻之间为日常生产、生活琐事意见分歧,理应多宽容大度、多换位思考、多沟通协商,依靠基层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遇事要冷静,切勿逞口舌之能、拳脚之强,导致矛盾激化升级,诸如本案的深刻教训应当避免再出现!(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汉台区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
基层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
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村发展
拒绝“惰性心理”——当好基层建设者
抓好基层党建 提升基层活力
以创新助力基层发展
上一条信息: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 妻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下一条信息:为躲避债务搞假离婚 不还欠款假戏成真做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