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规范案件庭审行为,祁连法院按照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日程安排,于10月29日,开展了刑事案件庭审评查和庭审观摩活动。
院领导亲自主持评查活动,把庭审评查作为争创一流业绩的重要手段,使法官积极参与到评查活动中,实现人人接受评查、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并且将庭审考评结果记入法官的业绩档案,作为衡量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上午9时,我院刑事审判庭内人头攒动,近60名群众正在旁听一起刑事诉讼案件的庭审。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占彪作为审判长亲自审理。此次刑事审判庭进行庭审观摩是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6人涉嫌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2014年12月份由马某某(批捕在逃)组织冶某某等7人前往甘肃境内抓雪鸡,到达目的地之后,先后猎杀雪豹1只、岩羊2只、雪鸡3只;2014年7月中旬马某某(批捕在逃)、肖某某(批捕在逃)、甘某某等人在甘肃肃南县境内,非法猎捕雪豹幼崽3只,事后经毛某某联系以30000元价格卖给西宁市动物园。庭审过程一直在紧张有序的气氛中进行。 该案在庭审观摩中,评查人员严格按照庭审质量、评查内容及标准,重点围绕庭前准备、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技巧、法庭秩序等方面进行细致评查。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长达10小时的庭审,评查人员始终认真聆听,观摩点评。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所选案件富有典型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庭审活动严谨规范,合议庭成员仪表端庄、从容沉稳,驾驭庭审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地把握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祁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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