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选派担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的规范化管理,今年8月份,洛南根据省、市对加强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新修定了《洛南县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建立了五项制度,从严“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力促“第一书记”坚持驻村工作服务。坚 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要求第一书记掌握所在村(社区)民情、民意、民困等情况,认真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并定期汇总、上报。;每月给全村(社区)党员干部讲好“一堂党课”,帮助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村组调查村情民意,每半年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年初每人承诺为所在村(社区)办好“一批实事”,扶持壮大“一个主导产业”,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活动,“第一书记”每半年向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两代一委”和镇(街道)党工委进行一次“双向”述职,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选派单位,同时作为“第一书记”考核主要内容。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书记”每两月至少向镇(街道)党工委报送一条工作信息,镇(街道)党工委每月至少向县委组织部报送1条“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的做法经验、工作动态信息,把信息报送情况作为考核第一书记、镇工作主要内容。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镇(街道)党工委对“第一书记”工作定期督查督办,每季度督查不少于2次,对任职期间不负责任、工作无起色的,及时通报,并向选派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反馈;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 同时,严肃驻村工作纪律。要求“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廉洁自律,不准在任职的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并严格考勤,请假3天以内由镇(街道)党工委批准,3天以上需告知派出单位,并经县委组织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洛南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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