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在长武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曹某撤回了对尚某的离婚起诉,这对孩子刚刚半岁的夫妻表示愿意共同努力去挽回他们应当幸福的三口之家。本院接到曹某诉状后,考虑到孩子幼小,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立即电话告知被告尚某前来法院。 曹某与尚某于2013年10月登记结婚,2015年3月生一女。原告怀孕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孩子出生后,二人更加矛盾不断。于是原告曹某便诉至法院,被告尚某亦表示同意离婚。 办案法官了解被告同意离婚后,立即决定分别了解其婚姻基础及现状。结果发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主要是曹某怀孕及分娩后,出现产后抑郁表现,被告认为原告爱发脾气、蛮不讲理、无理要求多,自己已经疲于应付,二人和好时自己仍忧心忡忡,实在无法忍受又无计可施,故同意离婚。于是办案法官便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分别给二人介绍产后抑郁可能出现的表现及简单应对方式,促使双方建立共识基础后,再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建议双方通过“冷处理”后,再沟通,必要时求助医疗机构的办法解决当前矛盾,而不是采用离婚这种极端的回避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接受法官意见,愿意一起努力、共度难关。曹某欣然撤诉,办案法官仍不放心,电话一再叮嘱被告尚某多理解原告,希望二人和好如初,为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营造一个幸福的成长环境。(长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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